一、业务量类别:
(一)系统取数业务量:
1、以收入型业务和收入型新业务的业务量做为计件业务量进行统计。
2、收入型业务包括开户、重入网、改套餐(部分)、改程控(部分)、成员增加(部分)、家庭亲情网(组网)、终端捆绑受理和个人预缴受理,均要求达到半年稳定期,按照相应系数分别进行统计。
3、收入型新业务指纳入新业务店员积分系统中的新业务,按系数分别进行统计,系数均为月费的1/10。同一类业务以帐单月费上升的计件,帐单月费下降或保持不变的不计件。
(二)终端销售业务量:
以公司营销政策下的销售、常态化销售1000元以下和常态化销售1000元以上的销售数量,按相应系数分别进行统计。
(三)协助市场部受理批量业务量:
指营业厅协助市场受理的批量业务,每月需报客服中心,从计件业务量中剔除,根据受理情况另外确定系数计算。
(四)协助客户经理受理业务量:
指营业厅协助客户经理受理的业务量,从大客户填报系统中取数,所有业务量按对折计算。
(五)其他:
每月业务量有异常现象的,由支撑中心审核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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