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普查任务以《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中长沙市本级任务为实施内容。项目预算:460万元。
一、项目介绍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总体目标是全面、系统掌握海洋经济基本情况,完善海洋经济基础信息。长沙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的主要调查目标:
1、全面摸清我市涉海单位基本信息,形成全市涉海单位名录库;
2、掌握我市海洋经济现状,分析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结构和分布;
3、完善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规模、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基础信息,了解其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主要任务
本次海洋经济调查包括三项市场调查任务,分别是涉海单位清查、产业调查、专题调查。
1、涉海单位清查
涉海单位清查是对我市范围内从事海洋产业法人单位数量、规模、行业类别、分布等开展的清查。市本级直接认定单位数量2910家,待采集单位数量42801家。
2、产业调查
产业调查包括全部海洋产业法人单位及抽样海洋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市场调查。根据各类调查对象、范围、内容的差异,结合海洋经济特点,本次调查在资料收集整合的基础上,以全面调查为主。全部海洋产业法人单位名册即清查后形成的《涉海单位名录》,海洋相关产业底册数量为66343家,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抽样要求开展15%的抽样调查。
3、专题调查
专题调查包括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活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节能减排、临海开发区建设和海岛海洋经济情况等开展的调查。
(二)调查对象
1、调查对象及区域
调查对象是全市11个县(市、县、区)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
2、调查时间
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的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24时、2015年12月31日24时和201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为2013、2015和2016年度。凡是年末资料,均以调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是年度资料,均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数据为准。
具体调查工作以2015年为主,2013年、2016年数据通过部门共享方式获得。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调查人员
委派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1人入驻长沙市海经调查办。委派时间从项目启动起,至全部市场调查工作结束。具体负责海经调技术指导工作,包括编写调查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县级调查机构调查工作,审核、检查县级调查机构上报数据及质量报告、工作报告,撰写市级调查工作报告质量报告,协助海经调查办开展其他工作。
选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从事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按照一个调查指导员指导20名调查员标准,配置不少于10名调查指导员。
2.开展宣传工作
根据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与阶段安排,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包括横幅、宣传手册等在内的各种宣传方式,开展调查宣传工作。
3.收集整理基础资料
根据实际需要,收集教育、科技、旅游、水利等地方各类统计年鉴,以及通过海域使用审批的海洋工程及围填海项目、涉海上市公司、海洋防灾减灾等资料,开展分析、处理、整理等工作,为调查奠定基础。
4.调查软硬件配置
根据调查要求,配置无网络功能保密电脑10台以上,安装海经调相关单机版系统。(服务期期间此批电脑专属于本项目使用,所有权属于长沙市场调研公司,服务完成后归还长沙市场调研公司)。
5.调查培训
在清查阶段和产业调查阶段对全市参加调查的指导员和调查员开展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6.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
数据审核:实行“四级审验制”。即填表单位内审、调查员收审、调查指导员复审和调查员互审的工作流程,做好数据采集表的回收、审验和签字工作。所有修改应保留修改痕迹,并有相关说明。
质量控制:配置不少于四名质控审核员,负责对全市海经调质量控制工作,开展事中质量自查工作、事后质量抽查及各类调查数据汇总、整理、审查工作。结合省海经调办和长沙市海经调办要求,统一负责全市数据汇总、整理、审核工作,并报送相关报表和报告。全市直接认定单位数量2910家,待采集单位数量42801家,海洋相关产业单位66343家,总量为112054家。
数据审核中的主要任务详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三、项目工作时间及进度计划
本项目工作实施期限为项目合同签订后 1 年内,按照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基础资料收集和单位清查阶段(项目合同签订后第 1 月内,2017年12月底前)
主要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联合非沿海地市主要涉海行业相关专家对底册进行校核整理,了解长沙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和海洋产业结构状况等。分发单位底册,标识认定涉海单位,清查表调查,逐级审核上报,审定涉海单位,编制、反馈涉海单位名录等工作。
——产业调查和抽样调查阶段(项目签订后 2-4 月,2018年2月底前)
对整理后底册目录中的企事业单位采取实地调查和抽样调查,获取非沿海地市涉海单位基本信息。
——专题研究与报告编写阶段(项目合同签订后第 5-7 月,2018年5月底前)
开展长沙市非沿海海洋经济现状分析,整理项目研究的中间成果,编写专题研究的成果报告。
——目录初稿编写与修改完善阶段(项目合同签订后第 6-11 月,2018年10月底前)
结合长沙市非沿海地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编制长沙市省非沿海地市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结构和分布报告,将编制成果向非沿海地市相关部门专家和领导征求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和建议对编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专家评审与成果提交阶段(项目合同签订后第 12 月,2018年11月底前)
主要包括召开专家评审会研讨项目成果,修改完善长沙市省非沿海地市海洋海洋经济调查报告,汇总相关研究成果,完成送审稿,做好项目结题。
四、项目成果
本次调查须获取以下成果:
(一)名录类:长沙市市本级《涉海单位名录》。
(二)报告类:长沙市本级《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报告》,并协助开展专题调查,形成6个专题报告。
(三)方案类:长沙市本级海洋经济调查方案。
(四)数据集:长沙市本级《海洋经济调查基础数据集》《海洋经济调查应用数据》。
(五)除以上成果外,还需对调查过程实行影音记录,形成调查记录报告。
具体调查成果,按照《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湖南省实施方案》和长沙市海经调查办的要求完成。
五、项目验收
(一)项目需通过由市海经调查办组织的事后质量评估和成果专家评审,应及时提交验收材料,验收费用包含在项目经费中。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向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数据抽查。
(三)按照抽查核实情况,如发现市场调查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可单方终止项目实施,市场调查公司应全额退回经费,已调查数据无偿提供给;市场调查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不能有效采集数据或调查对象不配合的,市场调查公司应采用影音方式实时记录,作出书面说明,提交审核决定,审核不通过的,需重新调查,补充完整,增加的调查费用由市场调查公司承担。
六、重点要求
(一)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其调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求投标单位应当具有其他海洋相关调查项目经验。
(二)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海洋经济统计等专业经验。
(三)各长沙市场调研公司的投标报价包括:调查、监测、测算、编制报告、差旅、验收、保险、税费等在内相关费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